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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js333关于在全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23 00:00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贵州省贵阳市“6.12泄漏事故”教训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的通报》,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持续保持安全风险防范高压态势,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1﹞215号)文件精神,结合《长治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20-2022)》安排,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进一步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分局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提高辐射安全管理水平,检验应对突发辐射事件处置能力,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二、排查时间

  2021年6月16日起至8月31日。

  三、排查对象

  1.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销售、使用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单位;使用放射源单位;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全市异地使用放射源(移入我市作业)的企业。

  2.移动、联通、电信和铁塔市级分公司;输变电类建设项目。

  四、排查重点

  1.针对各分局,听取各分局近三年来(2018-2020年)的辐射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及2021年辐射监管工作计划。

  2.针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一是排查被检查单位许可证有效性情况,新(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和自主验收开展情况;二是排查被检查单位机构和人员情况;三是排查被检查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四是排查被检查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情况;五是排查被检查单位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六是以往检查提出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对于γ射线移动探伤单位,检查在线监控要求落实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借用许可资质、出借探伤机、使用未经培训人员作业等违法违规问题,并根据相关技术程序检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等。

  对于矿用X射线探伤单位,重点排查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履行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情况。

  3.针对异地使用放射源(移入我市作业)的企业,排查放射源运输和使用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运输容器是否合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日常运行和管理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五、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德全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副 组 长:杨东虎  市辐射站负责人

  成    员:各分局分管辐射工作的副局长

  市辐射站全体人员

  六、实施步骤

  (一)现场核查(时间:6月16日-8月16日)

  各分局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质询、实地核查等,核查内容参照金沙js93252制定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所有核查结果均应形成核查记录,体现“排查重点内容”,由核查人员和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进入辖区作业的移动放射源使用单位、停产及半停产的单位要进行突击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须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坚决守住辐射安全底线。

  各分局请于6月23日前将辖区内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排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报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我局将依据《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晋环办发﹝2012﹞37号)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核查。

  移动、联通、电信和铁塔市级分公司请于6月23日前将《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2020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核查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总结(时间:8月17日-8月31日)

  各分局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31日前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从严排查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以“严慎细实”的工作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排查工作,在排查中提升监管能力,在严管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辐射环境风险隐患“零容忍”的态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二)严守纪律,树好形象。

  一是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听从领导,服从指挥,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经济机密;二是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扬敢打硬仗、敢打胜仗的环保铁军精神;三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一是将法治宣传、核安全文化宣传融入排查全过程,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现场开展核与辐射的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观、大局观;二是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强化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防风险保安全的效果。

  联 系 人:陈东星

  联系方式:0355-2115815   1383555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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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js333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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